如何搭建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

2020-09-18

股权激励(equity incentive)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目前,股权激励计划有多种不同的模式,依据被激励对象如何持股可以分为员工直接持股和员工间接持股,而员工间接持股又可以细分为平台持股(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或大股东代持。

这些股权激励模式在实践中都普遍存在,通过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来实现员工间接持股、以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比较常见的。今天将为您分析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构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的相关问题。

案例:甲、乙、丙三人共同注册了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且约定预留10%的股权由甲持有将来用于股权激励,现在公司发展良好,但包括丁在内的10个重要的技术员工透露出了想要跳槽的迹象,甲乙丙三人想通过股权激励留住他们,于是打算设立B有限合伙企业(简称B企业),让丁等十人通过B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一、B企业的合伙人组成

B企业是有限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企业必须拥有1个以上普通合伙人(GP)对该有限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及1个以上有限合伙人(LP)以合伙份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虽然B企业只是持股平台,不会存在什么运营风险,但甲乙丙三人要通过注册B企业构建一个股权代持平台,就需要明确B企业中谁来做GP,谁来做LP。

在本案例中,由于甲是预留股权池的持有人,可以直接由甲担任B企业的GP,激励员工则以LP的身份存在,这样激励员工就通过间接持有的方式持有激励股权。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事务的权利在普通合伙人手中,B企业由创始人掌控,通过这样的身份隔离,使得无论是分红、还是激励员工想要辞职离开A公司,A公司都能处于一种主动状态。

二、被激励员工如何通过B企业间接持有A公司股权?

在决定B企业的合伙人构成后,被激励的员工具体要如何通过B企业间接持有A公司的股权呢?这里有律以丁为例,带您了解具体如何操作:第一步是由甲这个持有预留股权的创始人向B企业转让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使B企业成为A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第二步是由丁通过持有B企业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A公司用于激励他的股权。

这当中甲和B企业会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甲和丁等10人会签订合伙协议。

三、B企业设立地点和设立时间

首先是B企业设立地点的问题,由于B企业设立之后肯定会参与A公司的分红,或者如果A公司之后做得特别好还上市了,员工想要通过卖出B企业代持的A公司股权来进行套现——设立地点将对这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后续法律行为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尤其是税务方面的影响,因为目前全国各个省市对合伙企业收入的规定是有差异的。将B企业这个持股平台搭建在一个有税收优惠的地域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是B企业的设立时间问题。什么时候来设立这样一个代持股平台呢?真正需要进行股权激励时再设立完全是OK的,代持股平台没有必要像用于激励的股权一样提前好几年进行准备。

四、被激励员工退出A公司时B企业应该怎么办?

甲和丁等10人一起设立了B有限合伙企业,但是一年后丁想要离开A公司,跳槽到其他公司。这时候就需要按照之前甲和丁合伙协议的约定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丁是善意退出,那么可以由甲作为GP将丁的合伙份额进行回购,而丁通过转让财产份额或者退伙的方式离开B企业,同时向A公司辞职;如果丁是恶意退出,那么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的话,甲可以不给丁任何补偿。其他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同理。

以上就是通过注册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构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的总结能对您的创业公司有所裨益,如果您有更多想要了解的事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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