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司股权激励的责任主体是谁?

2020-09-18

2013年初,刚成立不到1年的深圳某互联网企业(下称X公司)为了留住技术人才,拟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老板刘总决定拿出近20%的股份,激励公司全体员工,人力资源王总监就认为这个事应由他来负责实施。王总监以前也参加过股权激励方面的课程学习,参照国外上市的很多互联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成功经验,便制定了一个股票期权的激励方案,刘老板对王总监也很信任,便全权交由王总监负责实施。结果是实施这个激励方案一年后,公司即没上市、也没受到外来投资者青睐,该留的人根本没留住,主要技术力量走失了近6成。刘老板问责王总监,王总监无语,至今也没搞明白咋回事?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刘老板和王总监都没搞清楚股权激励方案应由谁来负责实施?否则是没法确保股权激励方案专业性、系统性和合法性的,也是没法确保实施效果的!

一方面,实施股权激励的责任主体是公司董事会,不是哪个人或领导单方面负责就可以的。因此,股权激励方案不是王总监个人的事,他也不可能单从人力资源角度来解决股权激励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董事会就此会专门成立股权激励实施工作小组,组长由老板担任,工作小组一般是3个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老板、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另一方面,假如工作小组成员对股权激励都不熟悉或不太专业,就必须请外部专业顾问来合作,如顾问等,使股权激励方案专业而合法,既要符合公司实际,又要能保证实施效果。就像王总监设计的股票期权方案完全与公司实际不符,也与我国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不符,能达到激励效果才怪呢!

此外,由于我国市场约束机制比较弱化,很多培训机构、咨询机构、顾问机构、投行机构等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给很多中小企业也带来了一些困惑。因此,工作小组成员最好是能比较专业地了解、熟悉股权激励,提高对咨询顾问机构专业性的判断力,需要分辨清楚哪些机构是专业培训结构?哪些机构是专业做解决方案的机构?以便于提高实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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